2013年6月以来,矿区院反贪局、职务犯罪预防科联合组织人员,对矿区所有涉及退耕还林项目的乡镇村组进行了走访排查。
经过排查中发现,自2002年至2012年期间,矿区南寨村原党支部书记焦某、副村长焦某等人利用负责上报退耕还林地亩数的职务之便,通过虚构根本不存在的地块面积,或者以不符合退耕还林政策的荒地、弃耕地和集体预留坡耕地冒充已经承包到户的退耕林地的方式,虚报退耕地块20多亩,共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偿款20000余元。目前,该案件线索已经移交我院发贪局负责侦办,犯罪分子将难逃法网。
退耕还林是我国一项造福于民的浩大工程,从危害结果而言,这类职务犯罪案件侵害的不仅仅是国家专项资金的所有权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性,在一定程度上它损害了广大农民的利益,打击了退耕还林户的积极性,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也破坏了国家发展计划的实现。检察机关有责任协助政府部门开展好这项工作,在这一方面,尤其我们基层检察院责无旁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