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公开处置报废固定资产的竞价公告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我单位拟对一批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及其他废旧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回收处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报废资产处置项目面向社会公开竞价处置,请符合收购资质的单位于2026年10月29日前将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盖章送至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一、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
(二)单位法人授权书;
(三)单位法人及经办人的身份证;
(四)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证明
二、经资质审核通过的,我单位将根据报价单位现场实际报价,确定报价最高者为回收人。
三、结果公布
竞价结果将通过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四、其他说明
1、回收单位应在确定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付款,款项经确认后,方可进行拆解、搬运等处置工作。处置工作须在付款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
2、回收单位对回收、拆除、搬运、处理过程中的所有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回收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环保等法律法规,否则,造成环境危害由回收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3、回收单位若损坏处置资产以外的设备、设施,或因处置发生任何事故,须负责维修或赔偿。
4、回收单位在拆解、搬运完成后要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恢复原貌。
未尽事宜请联系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联系人:曹海斌;联系电话:87377211,17734298393。
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检察院
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