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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检察院2014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4-04-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检察院

工 作 报 告

 

----2014年1月9日在石家庄市井陉矿区

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赵志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诸位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2013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忠实履行检察职责,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我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在2013年全市政法系统群众满意度测评中,我院名列前茅。

一、积极参与平安矿区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有力促进平安和谐矿区建设。

(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突出打击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全的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全力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社会稳定各项工作。全年批准逮捕22件38人,不批准逮捕6件10人;审查起诉45件65人,移送审查起诉3件5人,不起诉1件1人,无错诉、漏诉,批捕、起诉案件准确率达100%,有罪判决率100%。加强捕诉衔接,提高诉讼效率。积极开展危害民生专项执法活动,办理了杨某销售假药案、张某销售假冒商品案等新罪名案件,对贩卖毒品、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等社会危害严重案件在从快批捕的同时,注重引导侦查,完善证据,确保准确打击犯罪,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深入化解社会矛盾。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实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对民间纠纷引发的初犯、偶犯、过失犯罪等,一般不予羁押,并大力促进调解,增进和谐。如许某交通肇事案在本院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对犯罪嫌疑人及时变更强制措施,减少羁押,提高了效率。认真落实检察长接访、领导包案、约访下访等制度。化解各类矛盾隐患12件,没有发生涉检信访案件。

(三)扎实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组织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在市院指导下,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建立了我区“两法”衔接工作平台,全区28个行政执法部门通过网络信息平台,实现了信息互通,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已有两起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认真开展社区矫正监督活动,共审查矫正工作档案50余册,走访30人次,有力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

(四)严格落实新刑诉法。积极转变执法理念,落实高检院提出的“强化五种意识,坚持六个并重”。进一步规范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降低未成年人监禁率。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7件10人,对一起在校生盗窃案件进行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对其变更为取保候审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惩治犯罪的同时,切实注意尊重和保障人权,对韩某故意杀人案纠正侦查机关违法,依法为其指定辩护人。严格证据审查,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增强程序意识,做到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杜绝超期羁押。

二、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职能作用,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惩治和预防两手抓,努力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

(一)严肃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案件、重点领域贪污贿赂案件、损害民生民利案件为重点,突出查办发生在权利集中部门和岗位的案件。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2件5人,侦查终结2件5人,已起诉1件4人,有罪判决4人。其中立案查处退耕还林涉案1件2人。按照高检院、省、市院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力度的要求,经常性地关注并查处滥用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以及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查办玩忽职守案1件3人,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办案中我们坚持严把证据关、程序关,确保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

(二)扎实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深刻理解和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预防职务犯罪也出生产力”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改进和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增强预防工作实效。开展预防咨询20次,进行法制宣传教育10次,案例剖析8件,预防调查11次,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6件。形成了社会化大预防格局。对全区200多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摸底调查,建立预防单位信息库,实现了全方位、全覆盖。

三、加大诉讼监督力度,促进法治建设

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突出监督重点,促进法治建设,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加强对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全面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新规定,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对适用强制措施不当的案件提出纠正违法意见,监督立案2件3人,监督撤案2件3人,追诉漏罪2件2人,提出书面纠正违法5份。积极开展刑事审判监督,通过推行量刑建议,促进量刑规范化,全年提出量刑建议31件,法院采纳率达到90%以上。积极推进简易程序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提高办案效率。

(二)加强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充分运用检察建议、抗诉等手段,开展对民事审判、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全年共受理民事行政案件14件;办理执行监督1件,采纳1件;督促履职13件,采纳13件;抗诉改判1件。组织开展了“城乡建设及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深入调研,制定方案,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向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提出履职尽责的建议,推动了此项工作的开展。

(三)强化刑罚执行监督。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监所检察工作的决定》,针对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配合看守所对监管场所进行安全大检查8次;配合市院开展死刑临场监督2次;提出书面检察建议4件;提出口头建议21次;均已采纳纠正。深入推进监管场所规范化建设,全年未发生超期羁押违法行为。在看守所建成了职务犯罪专用讯问室,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实行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四、强化大局意识,积极服务全区改革发展大局

把服务全区工作大局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找准着力点,全力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服务重点工程建设。积极服从服务于我区中心工作,在重大工程建设拨款、招标、投标等环节加强了法律监督。认真开展服务工业园区建设活动,把投入较大、涉及民生的基础设施工程作为重点,对全区的工程项目开展专项预防工作,召开座谈会3次,制定了预防措施,明确了预防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对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

(二)不断拓宽服务途径。组成检察官法律服务工作队,深入乡镇、社区、企业开展法制宣传、受理举报案件线索,共发放法制宣传材料15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80余人次;加强党政干部的廉政警示教育,先后到税务、电力等部门进行警示教育活动5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积极做好下基层包村帮扶工作,年初制定的办实事项目已全部通过验收,受到了所在村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自觉接受领导和监督。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向区委请示汇报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配合人大、政协组织的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去年7月,就《检察官法》实施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检查组作了专题汇报;10月,就贯彻落实新刑事诉讼法工作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项工作报告;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诚恳听取意见和建议。推进检务公开,组织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等活动,满足群众知情权、服务群众参与权、保障群众监督权。

五、狠抓检察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整体素质

始终坚持“严管队伍提升形象,加强教育增强素质”的理念,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过硬检察队伍。

(一)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干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努力提升检察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确保检察队伍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落实中心组理论学习和民主集中制度,带头学习政治理论和检察业务知识,努力增强领导检察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和主动性。2013年我院被区委授予“先进党总支”。

(二)加强队伍的规范化建设。扎实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认真开展“建言献策”活动,制定了《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实施方案》,切实解决影响队伍发展的主要问题;广泛开展全员岗位大练兵、业务大培训活动,切实提高了干警的业务水平;认真做好贯彻实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衔接工作,更新执法理念,转变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确保了各项工作的有序衔接;在40岁以下青年干警中继续完善实施本职岗、培养岗的“双岗”培养机制,并取得了良好效果。灵寿县、平山县检察院等多个单位来我院考察学习,区委组织部作为创新成果进行推广;组织全体干警积极参加省委政法委的政法网络大讲堂、省院检察系列讲座,提高了干警的业务水平和能力。

(三)加强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精神,坚决反对“四风”。积极开展检务督查活动,加强干警八小时之外的管理。制定颁布了规范干警行为的“五必须、十不准”规定。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执法办案活动的内部监督。

各位代表,一年来,各项检察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并不断取得进步,是区委和上级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关心以及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在贯彻落实新刑诉法和民诉法过程中,相关机制和制度仍需进一步健全完善;二是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和效果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三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仍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不规范、检察官断层等问题仍然存在。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4年,我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和上级院的工作部署,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全面履行检察职责,坚持政治建检、业务立检、公信树检、素质兴检、科技强检,全力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队伍建设,为实现我区经济社会全面转型奋斗目标,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我们将全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主动服务大局。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市场经济秩序、侵害企业合法权益和破坏能源资源、生态环境的各类刑事犯罪,突出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涉及的职务犯罪。依法平等保护不同所有制经济和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涉及企业的案件,深入开展为企业和重大建设项目服务活动。

二、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的犯罪活动和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等犯罪活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平安创建活动。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执法办案始终,进一步做好涉检信访工作。积极参与和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三、坚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究,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突出打击重点,完善工作措施,集中查办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积极推进惩防一体化机制建设,继续深化重大项目建设预防工作,着力推进专项预防、行业预防和系统预防。

四、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加大刑事诉讼监督和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力度。依法监督、规范监督、文明监督,改进监督方式方法,增强监督实效,维护司法公正。

五、坚持不懈地抓好队伍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素质强检,加强队伍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坚持从严治检,强化内部监督制约,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站在新的起点上,忠诚履职、锐意进取、勇于担当、务实创新,为实现我区全面转型和绿色崛起,建设富裕文明美丽矿区,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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