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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检察院2012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2-02-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检察院

工 作 报 告

 

----2012年2月18日在石家庄市井陉矿区

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赵志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诸位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2007年以来,我院在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绩。先后被省院授予“计财装备工作先进集体”,市院授予“先进检察院”,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授予“党建研究先进党总支”,连续五年被区委授予“实绩突出单位”,荣立集体三等功5次,个人三等功6次,共有54个集体、63人次受到区以上机关的表彰奖励。

一、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放在首位,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共审查批准逮捕201件376人,不批准逮捕11件13人;提起公诉315件502人,移送市院起诉13件31人。批捕、起诉案件准确率达100%,有罪判决率100%,无超期羁押案件,无涉检上访案件。

1、突出打击重点,坚持重大、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制度。将涉黑、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和以“两抢一盗”为主的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影响民生的严重刑事犯罪列为打击重点。坚持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提前介入制度,强化批捕、公诉引导侦查工作,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准确,提高了办案速度和质量。在办理梁某等人绑架我区某民营企业负责人一案时,严格把握索债型非法拘禁与绑架罪的界限,及时了解掌握案情,引导侦查取证,在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第二天,就依法以绑架罪对涉案嫌疑人作出了批准逮捕决定。从快批捕、起诉了赵某等14人结伙共同盗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总案值近50万元一案。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气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2、依法打击破坏经济秩序犯罪,保障民生民利。近年来涉及民生民利的经济犯罪增多,群众损失巨大,我院坚持对此类案件优先办理,严厉打击。先后办理了李某、包某等人以种植苜蓿草为名非法集资9700余万元案;侯某、王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200余万元案等,并积极会同有关部门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对王某在矿市街多次飞车抢夺财物案,给人民群众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提出从重处罚量刑建议;对栾某、杨某盗窃灌溉农田铁管案予以追捕。稳定了群众情绪,保障了民生民利。

3、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依法从严与依法从宽的有机结合,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对在我区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唐某等人特大盗窃电缆案,依法对六人分别提出判处10年至14年有期徒刑的量刑建议,法院全部予以采纳。对于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不大、犯罪情节轻微刑事案件以及特殊群体犯罪案件,积极调解、从宽处理,依法不捕或不诉。赵某故意毁坏财物一案,起因是建筑工地施工噪声较大,影响了其家中病人休息,赵某一时冲动,用砖头砸坏施工机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900元。案件移送我院审查起诉后,院领导亲自与居委会、被害单位积极沟通,多方工作,促使双方达成了和解,我院遂对赵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化解了社会矛盾。

二、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摆在突出位置来抓,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案件11件19人,有罪判决11件19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10件16人,有罪判决10件16人。

1、严肃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把侵害农民利益的涉农案件、侵犯群众切身利益、损害民生的案件作为办案重点,立案查办此类案件3件7人。国家某电台在征用平山县宅北村土地时,该村原书记赵某和会计李某采取虚报征用土地亩数等手段贪污征地款,平山县查处并判决后,群众不服,意见很大,多次到省市上访。根据市院指定管辖,我院巧用谋略,深挖余罪,查出二人另有骗取征地补偿款5.4万余元私吞的余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平息了上访案件;井矿集团三矿社区干部杨某在危旧平房改造过程中,挪用职工购房款130万元进行炒股等营利活动。接到群众举报后,办案干警经过三个多月的努力,往返我区及石家庄二十多家银行、证券所调查取证,形成证据材料二百余份,最终将杨某绳之以法,保护了国家财产。

2、努力提高侦查水平和办案质量。针对近年来职务犯罪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按照“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严格区分不正之风和贪贿犯罪,工作失误与渎职犯罪的界限。推行检察长领办、主办检察官承办等制度。努力提高发现线索、侦破案件的能力。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完善“一书两卡”制度。加强监督制约管理,制定了执法办案工作规程,建立了高标准的办案警务区,对办案过程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保证了案件质量。

3、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一是开展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联络点,实行同步预防,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推广“工程项目管理十公开”的经验;二是组织全区各单位300余人到河北博物馆参观了全国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职务犯罪巡展活动。组织卫生、农牧、药监等部门执法人员100余人参加“吸取三鹿教训,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大会,开展同步预防活动;三是对工程招标、物资采购、规划审批、行政许可等重点部位进行专项警示和预防;四是深入到机关、事业、企业、社区等单位开展法制讲座、举报宣传、警示教育,从源头上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

三、强化诉讼监督,营造公正执法环境

一是强化自身监督。严格落实检察机关侦查权归口管理,职务犯罪案件审查决定逮捕上提一级,一审判决上、下两级院同步审查制度;二是强化刑事诉讼监督。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开展侦查监督专项活动,纠正违法变更强制措施等问题。积极开展量刑建议,加强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办理刑事立案监督案件12人,依法纠正漏捕11人,追诉漏犯13人,书面纠正违法20件次,提出量刑建议27份;三是强化民事审判监督。提请市院抗诉8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积极探索公益性支持起诉和对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抗诉与息诉并重,对21起案件通过说服、调解,息诉服判;四是强化监所监督。驻所检察工作尽职到位,配合看守所进行安全大检查15次,提出书面检察建议12件,看守所均已采纳,并进行了纠正,做到监督及时、准确、方便,确保看守所安全无事故,保证了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四、增强服务大局意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1、围绕经济发展发挥职能作用。执法想着稳定,办案考虑发展,努力为企业创造安定有序的生产经营环境,依法打击破坏企业生产秩序的行为。我区在建的省重点建设项目矿峰水泥有限公司多次发生盗窃企业电缆等财物行为,在公安机关破获两起多人盗窃仓库电缆案后,及时批捕涉案嫌疑人,追捕涉案人员刘某,同时针对企业内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走访企业,提出建议,帮助完善制度,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深入开展。2、深入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对群众来信来访,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树立“不说不属我管,不说我管不了”的理念,坚持“首办责任制”,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答复,化解社会矛盾。对于群众的诉求认真及时办理,帮助解决了井矿集团职工张某反映其在平房拆迁安置过程中分房权益被侵害问题;积极探索以非诉方式化解诉讼纠纷矛盾,办理解决了某企业与职工张某劳动争议一案,节省了司法资源,达到了群众满意、矛盾化解。我院实现连续5年无越级上访、进京访案件,被省院荣记集体二等功。3、参与和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制定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暂行办法”,实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专人专办和人性化办案方式,加大教育挽救的力度。广泛开展“检校共建”,派出检察官兼任法制副校长,通过法制宣传进校园等形式对在校学生进行法制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和社区对判处管制、缓刑等在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社区矫正。

五、以提高素质为根本,大力加强队伍职业化建设

按照“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要求抓好队伍建设。一是抓活动,坚定理想信念。围绕建党90周年,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教育活动,开展“读红色书籍、看红色经典、走红色之路”传统教育活动,举行重温入党誓词、检察官誓词活动。组织全体干警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重大节假日对老党员、困难群众进行走访慰问,深入到包村帮扶,解民困、排民难、解民忧;二是抓创争,树立争先信心。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出院小也要创佳绩,人少也要争一流的目标,区委在我院召开现场会,被推荐到市委组织部参评“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单位;三是抓培训,提高综合技能。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岗位练兵,倡导文化育检,开办了每月一课的“人人学、人人讲”大课堂;学历教育上水平,6名研究生毕业,1名读硕,1名读博,15名获法律本科,7名通过司法考试,干警的学历和工作能力得到新提高;四是抓教育,促进廉洁执法。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教育活动、治理“懒、庸、浮、散”,严格落实《禁酒令》、《七条禁令》、《检察官职业行为基本规范》,开展执法大检查、检务公开、检务督察活动,建立执法档案,确保公正廉洁执法;五是抓考核,搭建比赛平台。在全院开展了 “办一个好案件,写一篇好文章,谋划一项创新工作”活动,激发干警的积极性。细化各科室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量化管理,兑现奖惩,末位淘汰、竞争上岗;六是抓装备,提升科技强检。检务保障取得长足进展,办案警务区、监控、远程侦查指挥、视频会议、检察专网等设施齐全,科技强检进一步提升;七是抓关怀,激活工作热情。积极解决干警职级职务。建立阅览室、活动室,认真落实从优待警各项规定,全院形成了团结、和谐、奋进的氛围。2011年,我院反渎职侵权、技术、装备等十项工作获全市先进。

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区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热情关心、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过去的五年,各项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法律监督的能力与新形势的要求仍有差距,查办职务犯罪的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二是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有待于进一步增强。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2年,我们将认真落实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区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深入推进检察队伍职业化建设,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

(一)着力发挥检察职能,服从服务全区发展。准确把握区委、政府转型升级、跨越发展的要求和精神,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着力保障民生、服务群众。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职能,努力为我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业园区建设、重大工程建设等方面提供优良的服务。

(二)着力打击刑事犯罪,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始终保持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社会稳定的刑事犯罪,坚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深入开展“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黄、赌、毒”以及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等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平安矿区建设。

(三)着力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严肃查办发生在权力集中部门和岗位的滥用职权、失职渎职、贪污受贿职务犯罪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中的职务犯罪案件;严肃查办严重侵害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以及涉农职务犯罪案件,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等专项治理工作。坚持惩防一体化机制,依法查处行贿犯罪,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四)着力加强诉讼监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改进监督方式,注重监督实效,转变监督观念,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把诉讼监督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加强刑事诉讼、民事行政诉讼、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公正廉洁执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加大检察工作宣传力度,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让人民群众更多地了解检察机关。

(五)着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把加强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巩固和深化“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坚持思想育检,文化育检,切实增强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持从严治检,狠抓纪律作风廉政建设。坚持素质兴检,狠抓业务能力建设,推进队伍职业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区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服务发展,给力民生,以优秀的检察业绩,为实现我区经济建设的全面转型、跨越赶超,建设“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的幸福矿区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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