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要求,进一步夯实青年干警公益诉讼业务功底,提升公益诉讼办案精准性、规范性,矿区人民检察院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开展第十七讲集中学习活动,全体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成员参加学习。
本次学习专题学习公益诉讼 “可诉性” 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学习围绕公益诉讼 “可诉性” 四大核心要素:公益损害事实、法律明确授权、适格诉讼主体、行政(民事)违法行为展开系统研学。
参会人员围绕公益诉讼可诉性四大核心要素,对行政、民事公益诉讼办案各环节审查标准、履职边界、实务认定要点开展学习研讨。干警们结合办案实际交流线索研判、证据审查、主体认定等实践难点,表示要将 “可诉性” 审查贯穿办案全过程,严守办案规范,坚持法理情相统一。
下一步,矿区检察院将持续深化青年业务研学,推动学用结合,引导青年干警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履职动能,以青春检察力量守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