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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不公开听证诠释矿区检察“温情”
时间:2021-11-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从这次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我感受到了检察机关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的决心和信心,一次挽救可能改变孩子的一生”,刚刚参加完矿区检察院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的人民监督员这样感慨。

  
 
   2021年11月19日上午,矿区检察院对1起未成年人涉嫌盗窃罪的案件召开不公开听证会,侦查人员、团区委代表、人民监督员、辩护律师、犯罪嫌疑人及法定代理人参加听证。 

  听证会严格按照保密听证程序进行,主持人首先介绍了会议的目的及流程,并请在场人员签署了保密承诺书,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基本案情及犯罪嫌疑人的家庭情况:犯罪嫌疑人赵某某是一名17周岁的未成年人,于2020年11月在老板张某某(已起诉)安排下,参与盗窃天津某公司存放在石钢工地的钢板,数额较大,涉嫌盗窃罪。承办人在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犯罪时系未成年人、在犯罪过程中作用较小、认罪悔罪态度好,且有一定的监护帮教条件等因素的基础上,结合其社会调查情况,拟对其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并阐明了理由。在听取了各方意见,经过研讨和单独评议后,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处理意见。 

  “我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行为是犯罪,我很后悔,今后一定遵纪守法”,犯罪嫌疑人保证道。其法定代理人也表示,今后做好孩子的监护教育工作。 

  矿区检察院运用听证的方式听“民声”、纳民意,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更好地诠释了司法温度、检察“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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