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桶装饮用水饮用安全是群众的一项基本民生需求,要始终以高度负责任的态度严格规范水厂操作流程,强化饮用水安全意识,确保生每一个环节都能做到精、细、净。”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对企业工作人员说。

4月16日,矿区人民检察院邀请特邀检察官助理深入企业,开展桶装饮用水安全专项监督活动。走访过程中,特邀检察官助理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检察官办案提供“外脑”服务。实地查看了水源、储蓄水池、制水车间、清洗车间、灌装车间、检测室等情况,并核查了回收桶的管理和水质防护措施情况。重点对生产环境卫生、过滤杀菌过程、包装材料的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卫生管理等方面开展监督调查。经查,部分企业存在卫生不达标;未按规定设置成品区、待检区及留样区;产品留样不规范等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该院将依法履行诉前程序,及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监督要求,让群众“喝好水”成为常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