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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7-02-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检察院

 ----2017年2月23日在石家庄市井陉矿区

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赵蒙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2年以来,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的鼎力支持、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关怀下,坚持以“五检”总体工作布局为统领,依法全面正确履行检察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严厉打击犯罪,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突出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和涉众型犯罪。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42件233人,批准逮捕113件197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82件449人,依法提起公诉245件402人。办理了公安部督办的邵某某等8人贩卖毒品案、市委政法委督办的韩某某等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等一批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恶性案件,极大震慑了犯罪分子,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加大刑事诉讼监督力度,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促进司法公平公正。共监督立案35件38人,监督撤案6件9人,追捕2人;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6份,纠正漏罪漏犯10件13人,依法不批准逮捕29件36人,不起诉13件16人。在审查起诉阶段通过细致全面地审查,深挖漏罪漏犯。2016年,深入开展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行动。在办理王某某滥伐林木案中,办案检察官察疑析微,引导侦查,发现幕后真正嫌犯,避免了冤假错案的发生。

    (三)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工作。以强化刑罚执行监督为主线,加强对监管场所的日常巡查检查力度。共向看守所发出检察建议68份,向办案机关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35人次,监督纠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不当情形16人次,监督纠正财产刑执行不当6件次。为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对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进行了全面升级改造,2014年被上级院评定为三级驻所检察室。2016年,投资35万元建成派驻监所网络机房,实现了派驻检察室与监管场所监控和信息的互联互通。

(四)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全面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共办理民事行政检察案件67件,其中执行监督12件,督促履职19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纠正违法6件,支持起诉4件,抗诉改判1件,申诉人息诉和解3件;协助市院办理二审案件13件,承办市院交办案件7件。2013年,在“城乡建设和房地产市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专项行动中,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书13份,促进了城乡建设和房地产市场的执法规范化,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追回拖欠资金900余万元。

(五)深入化解社会矛盾。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积极开展检调对接、释法说理、民事申诉和解等工作。共受理来信来访107件,办理刑事监督、民事监督案件6件,受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3件,办理被害人救助1件,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50余次,化解社会矛盾12件。2016年,在全省检察机关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暨优先办理群众来信工作岗位学练赛典型案件评选活动中,办理的曹某某控告案被评为全省十佳优秀案件并予以通报表扬。

二、严惩职务犯罪坚持打防结合,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加大办案力度,注重职务犯罪预防,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

(一)积极查办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坚持案件质量优先,数量质量并重,注重社会效果。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16件23人,其中贪污案6件11人、挪用公款案4件6人、行贿受贿案6件6人,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查办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井陉矿区分行高某某挪用公款案,查办了南寨村焦某某等二人虚报退耕还林亩数、骗取国家拨款贪污案。2015年、2016年我院作为市检察院整体抽调集中办案的基层检察院,参与了省纪委、市检察院办理的省民政厅“1.28”专案,参加了市纪委、市检察院办理的裕华区城中村改造“12.26”专案,受到了上级领导的高度肯定。

(二)着力加强反渎职侵权工作。以查办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的案件为重点,办理渎职犯罪案件7件15人,其中特大案件12人。深挖渎职犯罪背后的行贿受贿犯罪4件4人,其中,副处级1人、正科级1人、副科级2人,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2016年,在查办某县环保局人员渎职犯罪系列案件中,依法果断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打破了犯罪嫌疑人间的攻守同盟,使案件得以快速突破,成功挖出了渎职犯罪背后的行贿受贿犯罪。该案被市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会议上作为典型案例予以介绍,受到了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

(三)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六进”活动,深入机关、乡镇、企业、学校、社区、工地进行预防宣讲。共进行预防宣讲、法律讲座30余次,法律咨询200余次,行贿档案查询398次。结合我区实际,开展专项预防调查工作,对民政、退耕还林等涉及民生的重点行业领域及天护新城住宅安置楼项目等重大项目工程开展专项预防、系统预防,完成调查报告10份。根据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完成犯罪分析报告20篇,发出检察建议26份,预防效果明显,达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创新工作载体,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服务全区发展大局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将服务大局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职责,不断创新工作载体,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增强服务实效。

(一)完善“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促进依法行政。安排部署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搭建了信息共享平台,健全了工作机制,将25个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单位均纳入“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行政机关录入行政处罚案件557件,行政机关自行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件;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案件13件;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0件,侦查机关均已立案。2014年利用“两法衔接”平台开展实施危险驾驶积案清理专项行动,共监督侦查机关办理危险驾驶案件12件。“两法衔接”平台促进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加强了对行政处罚案件的监督力度。

    (二)扎实开展“检察扶贫网络平台”建设,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监管力度。建立检察机关扶贫网络平台,是检察机关对扶贫、涉农、惠民资金的监督,是服务和保障扶贫工作的重要举措。2016年,我院召开了全区21个单位主管领导参加的动员会,及时确定了各单位的报备人员,并组织对区直21个单位的46名报备员进行了培训,在财政局确定报备资金种类后及时进行平台报备登记工作。该平台实现了对涉农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全面、全程、实时、同步监督。       

(三)积极搭建侦查监督平台,提升侦查监督水平。以设立检察机关派驻公安机关侦查监督检察室的形式,加强对公安机关的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2016年,在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我院完成了派驻公安机关侦查监督检察室建设工作,真正实现全方位、全在线、全覆盖、无盲点的监督效果,有力提高了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水平,促进了公安机关办案质量的提升。

(四)积极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建设,提升科技引领侦查、信息主导管理能力。我院投资220余万元,仅用两个月的时间,完成了检察专网、检察涉密网和视频网建设,建成了远程庭审系统。聘请专门技术人员对全体干警进行了设备操作培训。电子检务平台的建立,有力地提升了科技引领侦查、信息主导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四、强化监督制约,规范司法行为,提升检察公信力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和“司法公信建设年”活动,着力推动司法公信力提升。

    (一)强化案件流程监控。实行案件统一受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的执法办案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办案中的违法违规问题。实行网上录入统一管理,规范执法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共录入各类刑事案件269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20次。在办理案件中,采取预警报告机制,实现了办案期限“零”超期。

(二)严格规范司法行为。认真开展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我院实际,明确了工作目标、责任部门和具体要求。通过案件评查、检务督察等形式发现问题,针对查找出的问题,能立行立改的,立即改正到位;问题一时难以解决的,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定期对整改情况督促落实,确保规范司法行为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在市委政法委组织的2016年案件抽查活动中,我院获得了全市检察系统第一名的好成绩。

(三)打造“阳光检务”工程。按照“一站式”、“一键通”标准建设了检务公开大厅,方便来访群众进行信息查询。设立了门户网站,开通了微博、微信,建立了网上、电话、触摸屏和案管岗位“四位一体”的检察信息查询机制。院门户网站共发布公开法律文书、案件信息等338条,微博、微信更新信息9985条,加强了与社会公众的沟通互动,增强了执法工作的透明度,架起了与人民群众的“连心桥”。上级院和区领导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后给予了高度评价。

(四)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配合人大、政协组织的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主动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视察工作,主动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的联系沟通。开展“检察开放周”、“开门评检”活动,诚恳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好人民监督员的联络工作,不断提高新媒体时代下的舆论引导能力,努力实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

    五、坚持从严治检,提升素质能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按照“五检”总体工作布局,坚持从严治检,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

    (一)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抓班子、带队伍、转作风、强素质,先后开展了解放思想大讨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五个专项”、“两学一做”等专题教育活动,全体干警的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公正司法理念进一步牢固,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提升。

(二)着力提升干警能力素质。积极参加省、市院组织的各类培训学习,组织全体干警参加省委政法委组织的“政法网络大讲堂”和最高检、省、市院组织的网络学习活动;组织法律文书写作竞赛、计算机录入评比、办案技能大比拼等活动;加强学历教育,鼓励干警参加司法考试。先后已有8名研究生毕业,25名干警取得法律本科学历。研究生学历占在职在编干警的24%,本科以上学历干警占在职在编干警的94%。

(三)推行“双岗”设置。针对近年来新增年轻干警多、工作经验少等实际,在年轻干警中推行了“双岗”(即本职岗和培养岗)工作机制,着力提升年轻干警的综合工作能力,旨在锻造“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队伍。经过五年来的实践“双岗设置”取得了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干警素质全面提升的显著成效,有四名同志走上中层领导岗位,有三名同志被评委“全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和办案能手”。

(四)切实把从严治检落到实处。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常态性工作来抓,把全面从严治落实到检察工作中,做到严字当头、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加强队伍管理,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自身腐败。五年来,我院未发生一起干警违法违纪案件。

    六、精心组织,认真谋划,落实司法体制改革

按照省、市院统一部署,进行了检察官职务套改工作,为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奠定了基础。按照《河北省检察官员额管理办法》、《河北省检察官入额指导意见》,对机构、编制及人员进行了认真审核,精心梳理研究,按照现有政法专项编制的39%核定检察官员额共计14人。按照上级规定,有11名检察员通过考核入额;3名助理检察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入额。通过提请市院审查,省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审议和省院党组研究决定,顺利完成了首批14名检察官入额工作。整个入额工作坚持了公平、公正、公开,没有出现任何矛盾和问题。

    各位代表,五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得益于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区政府、区政协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关心和厚爱,得益于全体检察干警的团结一致、奋力拼搏。在此,我代表检察院全体干警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全体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大局意识仍需加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举措不多、针对性不强;二是检务公开还不全面充分,检察宣传深度广度有待拓展,执法办案透明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三是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还不够高,科技人才匮乏,科技手段对司法办案的促进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人员结构不尽合理,检察官断层、案多人少等问题仍然存在。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7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全市检察长会议、区十一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和上级院的工作安排,深入实施“五检”总体工作布局,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司法公信建设为总抓手,服务发展大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己任,突出抓好维护社会稳定、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诉讼监督、电子检务工程、检察队伍建设和司法体制改革等工作,推动检察工作实现新突破,为加快跨越转型、推进绿色发展、建设幸福矿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发挥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坚决打击涉爆涉枪、盗抢骗毒、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坚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加大对影响发展环境、生态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着力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做好涉检信访工作,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坚决贯彻上级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相统一,确保打击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开展“六进”预防宣讲活动,对重大建设项目、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预防、系统预防,提升预防工作效果。

三是加大诉讼监督力度,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完善立案线索发现和监督纠正机制,加强冤错案件源头预防,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刑事审判监督格局。推进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多种监督方式,加强对违法调解、违法执行等活动的监督,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是规范司法行为,提升检察公信力。建立健全规范司法行为各项制度,强化案件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加强与人大、政协协调沟通。深化检务公开,借助新型媒体及时传递检察声音,及时传递检察正能量,提升检察机关的社会形象和群众满意度。

五是强化科技应用,努力打造“智慧检察”。把电子检务工程作为检察工作长远发展的“龙头”来抓,充分发挥“两法衔接”平台、检察扶贫平台、侦查监督平台作用,从建用并举向以用促建、应用为主转型,努力打造“数字检察”、“智慧检察”。

六是抓班子、带队伍,建设过硬检察队伍。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一岗双责”,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提升队伍凝聚力。加强业务培训,认真组织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提升队伍战斗力。

七是积极推进检察改革,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认真落实上级司法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部署,为改革顺利推进做好思想上、制度上的准备,确保人员转岗定岗、内设机构改革等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站在新的起点上,解放思想,攻坚克难,求真务实,锐意进取,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1、五检:政治建检、业务立检、公信树检、素质兴检、科技强检。

2、宽严相济:即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贯穿于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和刑罚执行的全过程,是惩办和宽大相结合政策在新时期的继承、发展和完善,是司法机关惩罚犯罪、预防犯罪、保护人民、保障人权、正确实施国家法律的指南。

3、社区矫正指将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决定暂予监外执行、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或者服刑人员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4、两法衔接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

5、电子检务工程:电子检务工程是实施科技强检战略、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重大基础性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信息化机房、专线涉密网、专线视频网、专线基础网建设及完善,是检察机关创建新型检察工作模式的重大变革。

6、一站式指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使人民群众在一个大厅里就能实现举报、咨询、查阅法律文书等功能。

7、一键通指电子触摸屏和查询电脑安装“一对一、点对点”的查询软件,群众只要手指轻轻一点,就能快速检索出相关的公开内容和终结性法律文书。

8、双岗设置在我院青年干警中设置本职岗和培养岗。本职岗为干警现属岗位,是做好本职工作的第一岗位(主岗);培养岗为干警第二岗位(辅岗)。工作中以本职岗为主、培养岗为辅,双岗同步锻炼,职责同步履行,岗位动态调整,人事双向管理。

    9、检察官员额: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关于深化检察改革的意见(2013—2017年工作规划)》(2015年修订版)中,明确提出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将检察人员划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检察官员额以检察机关中央政法专项编制为基数,总体不超过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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