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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5-02-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检察院

 

----2015年129日在石家庄市井陉矿区

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志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2014年,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下,在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依法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我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以服务发展大局为己任,提升工作实效

将服务大局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职责,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增强服务实效。

着力服务企业发展。积极开展“服务园区建设、保障安全投资、促进企业发展”活动,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合法权益,严厉打击金融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努力营造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环境。共帮助企业和职工解决实际问题20余个,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

 着力服务重点工程建设。在重大工程建设招投标、拨款等环节加强了法律监督。结合服务园区、服务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把投入较大、涉及民生的基础设施工程作为服务重点,开展专项预防工作,推行政府投资项目廉洁准入制度,会同市检察院预防处到井矿集团、国税局等单位开展警示宣传教育。

    着力服务保障民生。将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作为查办重点,深入开展食品、药品立案监督专项行动,对危害民生民利的案件予以重点打击、从快办理。年共批准逮捕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2件4人,批准逮捕生产、销售假药案2件2人,审查起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1件2人,生产、销售假药案3件3人。如办理吴某某销售假药一案时,办案人员了解到其在取保候审期间继续销售假药,我院遂依法迅速对其作出了批捕决定。

二、以平安矿区建设为载体,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坚持把维护和谐稳定作为基本任务,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强化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治理创新,有力促进平安矿区建设。

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参加打黑除恶、惩治“两抢一盗”、扫黄打非等专项斗争,突出打击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全的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49人,提起公诉89人,无错诉、漏诉。加强捕诉衔接,提高诉讼效率,依法从快批捕了贺某故意杀人案、张某等3人贩卖毒品案等一批社会反响强烈的案件,有效维护了我区和谐稳定。对故意杀人、贩卖毒品、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等社会危害严重案件在从快批捕的同时,注重引导侦查,发出《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及时提取和完善证据,确保准确打击犯罪,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积极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等专项工作,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批捕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4件6 人。在办理仲某、苏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时,我院提前介入侦查,把握有关行政法规及类案特点,组织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代表等参加的捕前听证会,及时对两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针对发现的问题及监管漏洞,向行政机关发出3份检察建议并被采纳,从根本上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深入化解社会矛盾。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积极开展检调对接、释法说理、民事申诉和解等工作,努力促进社会和谐。共接待群众来电来访26件,接受举报6件,办理被害人救助1件;办理信访事项5件,提供法律咨询5件,来访人均表示满意。认真落实检察长接访、领导包案、约访下访等制度,化解各类矛盾隐患12件,未发生越级涉检信访案件。正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区分对待不同性质、不同情节犯罪,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 6件6人、不起诉2件2人。在办理刘某某盗窃案时,发现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系因感情纠葛而临时起意实施盗窃,被盗财物价值不大,且已全部追回,社会危害性较小,无逮捕必要,依法作出不批捕的决定。

扎实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深化“两法衔接”工作开展,在原有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网络信息共享平台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执法信息录入功能,建立联席会议、情况通报、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规范案件移送标准和证据标准,监督效果进一步凸显。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分别采用编排“模拟法庭”、廉政讲堂、“法制小故事”等形式,先后在矿区中学、实验中学、职教中心和第一小学开展了“检校共建”法律宣传活动,增强了法制教育趣味性、实效性,提升了宣传效果。配合有关部门和社区对判处管制、缓刑等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社区矫正。通过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相结合,实现了校园及在校生“零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占总犯罪比率从2013年8%下降至1.2%。

三、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为重点,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加大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工作力度,注重犯罪预防,建立健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严查职务犯罪案件。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坚决查办发生在国家工作人员中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积极参与全市打击职务犯罪专项活动,院领导亲临一线,靠前指挥,并整合全院资源,形成整体合力。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3件4人,有罪判决2件3人。反渎职侵权局立案侦查一起玩忽职守犯罪案件,有罪判决1件2人。在查办案件中采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警务区内增设了安全防范设施,保证了办案安全。如在查办河北移动公司殷某涉嫌受贿一案时,通过全方位的考量,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对象确定、手续的办理到措施的执行,都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实施,办案干警昼夜奋战,四赴北京深挖细查,使案件取得了突破性地进展。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五进”宣讲活动,开展预防咨询20次,进行警示教育12次,法制宣传11次,开展犯罪分析2件,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2件。设立预警机制,与相关单位联合制定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方案》,注意通过开展预防工作,发现或提供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制定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接受查询46次。

四、以强化诉讼监督为主题,促进法治矿区建设

深入贯彻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突出监督重点,促进法治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以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立案监督力度,在上级院指导下,重点开展了危险驾驶罪立案监督专项活动,监督公安交警立案11件11人。全年共监督立案19件19人,监督撤案1件1人,提出书面纠正违法5份。积极探索建立防范错案工作措施和制度,加强对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的监督。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坚持疑罪从无理念。在办理上级指定管辖的行唐县南伏流村张某等17人涉嫌寻衅滋事一案中,办案检察官提前介入侦查,发现有4人情节显著轻微,未按犯罪处理,针对公安机关监视居住等环节存在的问题提出纠正意见。既惩罚了犯罪,也使该村干部群众在多次来信来访中理解了法律的规定,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强化民事诉讼监督。认真落实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关于监督范围和监督方式的新规定,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督促履行职责、督促起诉和支持起诉、违法行为调查等手段,积极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全年发送检察建议7件,支持起诉1件;协助市院办理二审案件3件。对发现的程序违法问题及时以检察建议的方式进行监督纠正,共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4件,纠正违法检察建议3件,全部被采纳。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依法对看守所履行监管职责,配合进行安全大检查12次,针对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书面检察建议4件,看守所均已采纳纠正。积极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活动检查。扎实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共检查矫正工作档案台账50余册,走访30人次,有力促进了矫正工作的规范化。进一步完善监外执行检察监督工作,不定期走访司法局、乡镇司法所,调查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改造状况,全年共纠正违法行为5件。

五、以健全内约外监机制为保障,提高检察公信力

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对自身执法办案的监督制约,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努力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强化案件流程监控。实行案件集中管理、统一受案、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的执法办案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办案中的违法违规问题;实现网上录入统一管理,规范执法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10件,开具法律文书160余份;对办案期限采取预警报告机制,对报捕案件提前一天、其他各类案件到期前5天向承办人、科室提醒,实现办案期限“零”超期。

    强化内部制约监督。认真执行《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内部监督暂行规定》,加强各内部执法办案环节的相互制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为防止外界干扰,制定检察干警《执法办案说情报告制度》和《廉洁从检承诺书》,着力防止和纠正违法办案行为。加大检务督查力度,采取明察暗访、突击督查等方式,重点督查机关安保、履行职责、检风检纪、办案安全、车辆管理等方面工作,不断提升我院执法公信力。

    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建立了集控告、举报、申诉、咨询、查询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检务公开大厅,开通本院门户网站,将案件办理的程序、文书上网公布,从根本上杜绝执法办案中执法不规范和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开通了微信、微博等公开方式,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互动、增强执法工作的透明度,打造“阳光检察”品牌。检察门户网站自去年10月开通后,公开各类信息54条,包括重要案件信息1件1人、起诉书8件10人。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配合人大、政协组织的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主动邀请区人大视察检务公开工作的开展;采取电话访问、主动走访等多种形式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组织“开门评检”,诚恳听取意见和建议;认真开展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等活动,满足群众知情权、服务群众参与权、保障群众监督权。群众满意度位列全市检察系统先进。

六、以检察队伍建设为抓手,提高干警综合素质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要求,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牢牢把握活动总要求,紧紧扭住反对“四风”重点,按照活动规定环节,组织干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举办专题讲座2期;坚持边整边改,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活动,廉洁从检意识进一步增强;重新修订了车辆管理、公务接待制度,按规定完成了清理超标办公用房等工作。

扎实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一是注重抓队伍学历层次和专业能力提升。鼓励和支持干警学习深造,在时间和经费上给予充分保证,在已有五名干警取得研究生学历的基础上,又有6名年轻干警参加在职硕士的学习,1人顺利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二是注重抓队伍专业素质的提升。组织全体干警参加省委政法委和最高检、省、市院组织的网络大讲堂教育活动14次。为干警购置业务书籍,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网络学与书本学相结合、培训与考试相结合的方式,有效提升业务水平。三是抓好岗位练兵。采取以案代训、以老带新及知识竞赛等形式,从庭审的语言表达、计算机录入、法律文书写作、办案技能等基本业务练起,不断提高发现违法犯罪、分析研判矛盾、侦查突破案件、搜集固定和审查运用证据、适用法律政策等能力,全力推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四是继续推行“双岗设置”。进一步提高“双岗(本职岗和培养岗)设置”工作的实效,在承办职务犯罪专案工作中,先后从综合科室调用8人次到办案一线,提高了干警业务素质,培养了一批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四川省蒲江县检察院、灵寿县、平山县检察院等多家单位以不同形式参观学习了我院的经验做法,《检察日报》刊发短讯,省院、市院专门编发简报予以推广。

不断巩固基层基础建设。深入推进科技强检工作,建成了与省、市院联网的检察局域网和高标准的办案警务区,全面完成了检察专网分级保护建设;深化检察文化建设,健全基础设施,设置荣誉室、图书室、健身房、文化长廊;组织干警开展乒乓球、羽毛球比赛,积极参加市院、区委政法委举办的演讲比赛活动,有两名干警取得了前三名的好成绩;开展“每月一星”等创先争优活动,全年共有5个集体、6人受到区级以上表彰,9个单项工作位列全市检察系统先进行列。

各位代表,一年来,各项检察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并不断取得进步,是区委和上级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关心以及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大局意识仍需加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举措不多、针对性不强;二是法律监督能力与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新要求仍有差距;三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仍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不规范、检察官断层等问题仍然存在。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5年,我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区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和上级院的工作部署,坚持政治建检、业务立检、公信树检、素质兴检、科技强检,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全面正确履行各项检察职责,全力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队伍建设,为我区加快全面转型升级、绿色崛起、建设幸福矿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主动为法治建设作贡献。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主动把检察工作融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布局。结合执法办案,积极建言献策,促进科学立法;发挥“两法衔接”工作机制作用,促进依法行政;强化诉讼监督,促进公正司法;大力弘扬法治文化,通过执法办案践行法治、维护法治、宣传法治。

二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优化“两个环境”重点工作,加强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继续开展服务工业园区建设和企业工作,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深入开展涉农检察工作,严肃查处涉农领域职务犯罪,为农村“两委”换届提供法律服务。

三是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平安建设。全面落实深化平安中国建设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作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积极参与对治安重点地区的专项整治和重点问题的专项治理,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和帮教服务工作。

四是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突出打击重点,完善工作措施,突出查办一批职务犯罪大要案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积极推进惩防一体化机制建设,继续深化重大项目建设预防工作,着力推进专项预防、行业预防和系统预防。

五是进一步加大诉讼监督力度,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完善法律监督机制,强化对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坚决纠正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司法不公突出问题。认真组织实施各项检察改革,积极研究探索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执法办案透明度。

六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司法公信力。按照“建设高素质法治队伍”要求,加大教育培训管理力度,努力提升检察队伍思想政治素质、法律监督能力、职业道德水准。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站在新的起点上,同心同德、开拓进取、务实创新、奋力拼搏,为我区全面转型和绿色崛起,建设幸福矿区,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检察官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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