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检新闻】禁酒驾,肃清风,扬正气,铸检魂——矿区人民检察院召开警示教育大会 |
时间:2023-05-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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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检察干警交通安全意识,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有效杜绝检察人员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发生。5月17日,石家庄市矿区人民检察院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武永锋主持,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了《关于在全区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酒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报了醉驾酒驾的典型案例,为全体干警敲响警钟,预防和遏制检察干警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抓好工作落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我院涉酒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充分认识开展涉酒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必要性与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工作上来,确保该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院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持续加大对检察人员的监督管理,全面开展谈心谈话,抓好日常教育,管好自己的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要进一步加大对节假日、非工作时间监管力度,严防“八小时以外”的纪律作风问题。二是要强化责任意识,严守纪律底线。酒驾醉驾对检察人员来说不仅是法律问题,也是党纪问题,不仅关乎公共安全,也关乎党的形象。全体检察人员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单位、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酒驾醉驾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自觉做到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三是要筑牢思想防线,树立检察形象。结合思想作风纪律整顿专项行动要求,延伸警示教育辐射面和覆盖面,全体检察人员,无论是否是党员、无论是否在编,都要强化底线思维、红线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坚决克服侥幸心理、麻痹思想,尤其是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维护检察良好形象。会后,全体检察人员签订了《井陉矿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拒绝涉酒违纪违法行为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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